×
登录后即可收藏
您还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
政策法规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布2010年度第二批获得公...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布2010年度第二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财税〔2011〕30号
2011-01-01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布2010年度第二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财税[2011]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 税务 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

根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 2008 〕 160 号)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税〔 2010 〕 45 号)精神,现将经民政部初步审核,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民政部联合审核确认的 2010 年度第二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予以公布。

基金会

  1.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2. 中国拥军优属基金会
  3. 中国敦煌石窟保护研究基金会
  4. 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
  5. 中国国际文化交流基金会
  6. 中国交响乐发展基金会
  7. 南航“十分”关爱基金会
  8. 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
  9. 国家电网公益基金会
  10. 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
  11. 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
  12. 中国保护黄河基金会
  13. 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
  14. 中国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
  15. 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
  16. 华阳慈善基金会
  17. 中国企业管理科学基金会
  18. 中国移动慈善基金会
  19. 纺织之光科技教育基金会
  20. 中国航天基金会
  21. 中国禁毒基金会
  22. 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
  23. 威盛信望爱公益基金会
  24. 中国国际战略研究基金会
  25. 招商局慈善基金会
  26. 中国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
  27. 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
  28. 中科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
  29. 中央财经大学教育基金会
  30. 北京交通大学教育基金会
  31.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
  32. 中国对外文化交流协会
  33. 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
  34. 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
  35. 陈香梅公益基金会
  36. 比亚迪慈善基金会
  37. 神华公益基金会
  38. 中国煤矿文化宣传基金会
  39. 顶新公益基金会
  40. 瀛公益基金会
立即登录